宁波昕隆电子有限公司 年产12.6亿件(套)精密结构件表面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轮公示
宁波昕隆电子有限公司
年产12.6亿件(套)精密结构件表面处理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一轮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相关规定,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现就本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公示,欢迎各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宁波昕隆电子有限公司年产12.6亿件(套)精密结构件表面处理项目
项目选址: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工业园区恒兴路20号
建设性质:新建
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本项目新建设连续镀镍金锡线4条(每条线均按照1机2线布置),连续镀铜镍银线1条(采用1机2线布置),全自动滚镀化学镍线2条,项目建成后可为母公司精密结构件提供表面电镀加工,可年加工精密结构件12.6亿件(套)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宁波昕隆电子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陈先生
地址: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工业园区恒兴路20号
联系电话:15908972208
电子邮箱:chenxiangxin@beilongjm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
环评单位: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
单位地址:宁波市宁波市海曙区科泰路 149号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: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。
公众意见表的提交: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,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,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,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,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;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,信函可邮寄至(地址,公司,联系人及电话)。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,若必要信息不全,则视为无效表格。